有场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我现在找他们续签合同,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6-16 18:41:14
问题描述:
我是2019年承包了
南阳黄牛繁育场(场地
邓州市构林镇胡李店)已废弃不成型的水塘和塌方地,有场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合同上没面积,有分场指定四周位置,并一次性交清12年租金,年租金位1600元,共计19200元!分场场长,副场长和组长另签一份有面积而且拍有照片和划线标识!2014年我又种了果树,当地镇政府起草了合同场盖公章我办了林权证,我当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共投资就有130万,合同上明确了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我有优先承包的权利,在分场签的合同上明确了,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以涨价及其他任何理由终止我投资修建的水塘续包权!
2021年2月17日合同到期,我现在找他们续签合同,可是他们要以水塘170元一亩,林地130元一亩!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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