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诽谤侵犯名誉权,被网络上的人骂了,名誉权被侵犯

更新时间:2020-06-15 06:16:45
问题描述:
被网络上的人骂了,欺我,名誉权被侵犯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郑小克律师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177-2366-5726
    咨询我
    你好,需要详细了解情况
    2020.05.30 19:25:40
    点赞
  • 人格尊严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97702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在通常情况下,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都会指明被侵权的对象,但有些情况下,侵权人并未指名道姓,此时,应当根据其陈述内容判断,具有特定知识背景的人有理由相信该陈述针对的对象是具体的某人,而陈述的内容本身又构成侵犯名誉权,则应对其陈述所指对象承担侵犯名誉权的责任。   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言论的发布者应当就其所述言论属实承担举证责任,如其不能尽到举证责任,则其言论应当被认定为捏造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如果其故意发布该言论并造成他人社会评价的降低,则应承担侵犯名誉权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若网络用户侵犯他人名誉权,网络服务者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就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020.06.09 01:17:46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5036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实行)》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锗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对于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2020.06.11 01:30:26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86828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2020.06.15 06:16:4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有人在网络上侵犯我的名誉
如果给你名誉造成损失,可以起诉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遭受网络暴力,对我造成人生攻击,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和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的情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侮辱和诽谤两种情形,侮辱是指行为人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隐瞒真相,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网站上被人攻击,名誉收到损害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网络中受到他人恶意攻击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也可以向公安机报案。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下载次数,必要时到法院起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名誉权,在网上被诽谤,侮辱
你好,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因此,认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首先应确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犯名誉权,在网络上乱发
固定证据后,可以起诉解决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犯名誉权。诽谤
你好,那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犯名誉权,诽谤
你好,那是可以报警进行处理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奶奶经常在家被一个老人辱骂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维权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诽谤怎么找他麻烦
你好,建议先保留证据,考虑起诉维权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陈平凡律师
近期帮助 8105 人
倒车刮蹭到货车屁股,下车看货车没事然后自己走了算不算逃逸?
1分钟前
朱卓律师
近期帮助 16586 人
父亲二婚对象儿子有案底,会影响到我吗
3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372 人
我在手机上看见有银行扣单,是众安保险,我也不要卖保险,我要退保。
3分钟前
江西撼唐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7395 人
就是我朋友骑我电动车我坐在后面然后撞到一个老人,那个老人抢救不行了怎么判
4分钟前
朱卓律师
近期帮助 16586 人
耳朵别人打耳朵穿孔了赔偿多少啊
5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372 人
我的快递被物流弄坏了!我拒收了!但是卖家现在不给我进行退款!已经9天了
5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372 人
微信零钱划扣资费50元会有提示吗
6分钟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3372 人
你好,在闲鱼平台线下交易,收到假货,闲鱼平台上处理不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对方也联系不上。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