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一下1、依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违约金.单位这种行为已构成对法律规定的违反,可提起仲裁.2、法律规定是60天的时
更新时间:2004-07-09 16:31:13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七月从学校毕业后与一家台资企业签约,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我对公司的情况不满意,要求与其解约。但公司强行要我缴纳好几千的违约金,要不就不给转档案合户口。当时因着急着用档案,被迫交纳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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