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有经济困难时可以延期发放工资(未定期限);(B)员工若提前辞职,必须向公司赔偿违约金,标准是未完成劳动合同期限内工资总额的50%;而公司辞退员工却没有相应的赔偿规定。请问这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4-06-15 18:00:24
问题描述:
公司与我们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里面有两条不合理:(A)公司有经济困难时可以延期发放工资(未定期限);(B)员工若提前辞职,必须向公司赔偿违约金,标准是未完成劳动合同期限内工资总额的50%;而公司辞退员工却没有相应的赔偿规定。请问这是否合法,我们签了字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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