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想要拿回三方协议,企业的行为属于合法的吗?
更新时间:2020-05-08 21:43: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10月份的时候跟北京一家央企签三方协议时,只签了两方(我和企业),学校还没有签(该企业至今没有回寄到学校),同时,签了北京户口的落户附加协议,在附加协议上注明了如果毁约三方协议的话需要赔款1万元,(公司没有将文件拿给我留存)。现在我不想去这家央企了,想要拿回三方协议,可是该企业要求我赔款1万,企业的行为属于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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