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二手房,他要不给我们过户,他不配合,这么高的赔付有法律效率吗。他房子不退
更新时间:2023-01-29 06:52:19
问题描述:
我买了一个
二手房,当时我们自己签的
合同,第一次是付的定金,第二次是给他付的银行解压款,第三次是过户的时全款除掉我要贷款的40万剩下的全付给他了。到当时签合同时由于疫情,贷款还没下来,定金是元月付的,当时他说他房子的解封3月底就下来了,我们想到4月25号,我的银行贷款咋样也下来了,就跟他签了4月25号银行要下不来,我们也给他付40万,如不付按每天4000元付
违约金,当时签是为了督促双方的,他要不给我们过户,也按签的走,可过户也没按签的走,也推了好几天,现在银行贷款还没下来,我们签的是一天是按40万的10%付,就是一天付4000元,现在已过去10几天了,贷款还没下来那,当时银行申批时,他不配合,少好多东西,等他交了,银行才审批通过的,所以银行放款耽误了,加上5.1大假,还没下来,这合理吗,这么高的赔付有法律效率吗。我们不签,他房子不退,我们也没办法。希望你能给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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