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又找到熊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现A公司将申请法院执行异议听证会。熊某应该采用什么方式拿回自己的工程
更新时间:2020-04-24 08:24:50
问题描述:
某市政施工工程,张某于2013年7月以A建筑公司的名义中标,张某又找到熊某签订劳务分包
合同。合同总价款198万元。工程结算后,熊某应得工程款为77万元,施工过程中熊某收到张某支付的30万元工程款,承诺剩余尾款工程结束后支付。A公司收到198万工程款,扣除4%管理费后,其余款项转账给了张某,张某收到工程款后失联。熊某多次联系张某无果,于2020年初申请法院冻结A公司47万元,要求A公司支付工程尾款。现A公司将申请
法院执行异议听证会。熊某应该采用什么方式拿回自己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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