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酒店方不给我工资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吗?(我们酒店并未和我签定用工合同)
更新时间:2004-05-13 10:51:46
问题描述:
我是2003年3月进的这家酒店,在哪工作的很不开心,我觉得那里学不到东西,所以在工作了1个多月后我决定辞职,我向酒店递交了辞职报告,酒店没批,这时我已经去别家酒店面试正因为没批我离职,我迟迟美去另家酒店报道,在原酒店工作中我门哪有个客人喝我们很熟,有天晚上我当班时我们就喝这位姓温的客人聊天,温先生自己说我们酒店菜肴美有我正好要去的哪家酒店菜肴好,我就谁口说声哪你就天天去哪家吃好了,以后还能见到我,我过几天去哪工作,我们单位的领导听说后把我辞退说我损害酒店利益,并一分钱工资也不给我,我向他理论说我们的员工手册上说的员工辞退扣100元工资,酒店方说哪是除扣员工工资外另加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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