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发生争议时间应为那一天?根据劳动法我能否要求单位给我从第7个月补签劳动合同并补交保险费?受伤期间应享受那些待遇?希望在百忙当中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更新时间:2004-06-13 23:58:05
问题描述:
在单位组织的踢球训练时,右腿骨折,至今未愈。原以为是工伤,应享受保险待遇,没考虑其他因素。4月17日去单位被告知没签合同不能报销药费和支付受伤期间工资。我已在该单位工作1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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