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的是判决后十天内把车给男方,以损害财务的名义起诉我,咨询您了也不知道该问些什么
更新时间:2020-05-16 09:10:14
问题描述:
您好,我
离婚车给了男方, 一审法院判的是判决后十天内把车给男方,但是我又上诉了,给他车辆的时候延误了一些时间,男方在执法局把车开走后去了4s店修车,然后拿着修车单据,以损害财务的名义起诉我,要求我赔偿2000元修车款,说实话2000元的纠纷不值当的请律师打官司,但是自己又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现在很迷茫,咨询您了也不知道该问些什么,麻烦您根据我提供的情况给简单说一下,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