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到现场责任认定为我方负全责,请问大律师们,这样的情况可议申诉或复议吗?
更新时间:2020-04-08 09:21:50
问题描述:
2020年4月4日下午,本人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实施超车行为,由于前方被超车辆在超车过程没有完成情况下往里大打方向盘,造成对方车辆左前侧与我方车辆右后侧发生碰擦事故,对方车辆有损伤,双方没有人员受伤,交警到现场责任认定为我方负全责,需承担对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请问大律师们,这样认定责任合法合理吗?最后发现对方驾驶员持没满一年的驾驶证而且没有在驾驶车辆上悬挂实习牌,请问:这样的情况可议申诉或复议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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