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打赢官司,而我又没有钱将该两栋建筑买下,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我投资改造的钱能要得回来吗?我现在该如何参与这件事情?
更新时间:2004-04-20 20:14:18
问题描述:
A公司在海南有一块地,10年前和B公司签订协议,由B公司开发经营。而当时的B公司又是由C和D共同组建的。由于C欠E的钱,E通过法院裁决获得了那块地上面的两栋建筑物,产权证全部办妥。 我于去年与E签订协议,租赁其两栋建筑物。当时两栋建筑物完全破败。我投资改造完毕后不久,A出现了。他提出C没有该两栋建筑的所有权,并提出当时法院将该两栋建筑裁决给E时所依据的房管所电脑里显示的C的房产证是无效的,所以法院是误判。A准备将该两栋建筑要回来,并已找好买家,准备一旦官司打赢,就将该两栋建筑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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