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策是不安人头,只按每户给两套房子。现在两套房子都在老人名下,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拿到属于自己的份额
更新时间:2020-04-07 20:44:1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老人有5个女儿都已出嫁。因为我老公是外地人,在北京没有房产,七八年前在老人的强烈建议下,我们自己出资在老人院子里盖了几间平房,其他姐妹当时都表态没有意见。现在赶上拆迁了。
拆迁政策是不安人头,只按每户给两套房子。多余平米按4000每平米赔偿金。现在两套房子都在老人名下,另有170多万赔偿款。老人意愿是拿出部分赔偿金作为我们的补偿。剩余部分将来装修房子。百年后房子归大家所有。现在其他姐妹表情我们盖的房子为地上物。院子是老人所有,所以不能给我们按赔偿价折算。(我们盖房房子大概140平米,按照大家意愿只给我们15万的成本价)请问律师我们应该得到多少份额,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拿到属于自己的份额。请帮忙分析一下。非常感谢!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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