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口头约定)需要37年的刑事处罚4.这件事情应该怎样处理,尽可能不受刑事处罚5.如果负刑事责任还
更新时间:2020-04-06 17:36:24
问题描述:
事件经过:
3.27日上午8:30左右,同学甲 雇佣我(没有电焊证)在
红旗西里33栋301室进行室内装修(我与同学甲没有正式雇佣
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还有一个我的同事乙 帮我一起干活,房间里有两根管比较碍事,在我同学甲的允许下对原有的暖气管道进行拆除时,用角磨机等工具切割暖气管道时产生的火花,顺着地板与暖气管道间的缝隙崩落至楼下
秦皇岛鑫顺发劳保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库房的货架上引发火灾,我第一时间发现火灾时用旁边的水进行施救,但施救无效,我想去二楼救火,门紧锁进不去,火灾造成二楼仓库失火,都是一些劳保用品,无人员伤亡。
问题:
1.一楼是商铺的写字楼,二楼是否可以做库房,存放劳保用品(口罩、大头鞋等),私自打通一楼到二楼的楼梯,这样做是否违法(原本写字楼是没有一楼到二楼的楼梯的)。如果如果违法的话,所受到的处罚是否与所受的损失大小有关?
2.在此次火灾事故中,二楼因火灾受到的损失赔偿,我 同学甲 劳保公司 应该如何分配?责任应该怎样分担?
3.据被烧的劳保公司说,损失可达100万(还未做鉴定),我又没有赔偿100万的能力(家里有房贷,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有父母要赡养),可以接受分期等形式的赔偿,是不是就触犯了火灾法,需要3-7年的刑事处罚
4.这件事情应该怎样处理,才能对我更公平,所受的赔偿最小,尽可能不受刑事处罚
5.如果负刑事责任还需要赔偿吗?我同学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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