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男33岁,有一房产,
结婚期间共同承担房贷6年多,有一车子,价值11万,折旧价5万左右.本来双方协商好
协议离婚,男方一年内支付赔偿15万,孩子5岁前,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要回抚养权,男方支付2000生活费直到孩子学业结束,其他费用双方各一半.但是现在男方反悔,说女方也要承担一半生活费.如果不同意就诉讼.然后女方33岁,结婚前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男方家庭直到这个情况.12年谈恋爱.13年结婚到18年生孩子,中途流产2次,中途女方生病以及缴纳养老金费用均为父母支付,18年怀孕到20年初,一直因为孩子没有工作.结婚期间双方父母都帮助提供生活方面的支持..那么如果协议
离婚不成功,需要诉讼,女方有点疑问.第一,男方现在要求女方支付孩子以后所有费用一半,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大部分甚至全部费用.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第二,如果诉讼女方应得到多少补偿.第三,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是否有权卖掉现有房产,2年分居期,男方是否需要支付孩子及家庭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