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劳动仲裁。请问我和企业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呢?是否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并申请赔偿么?
更新时间:2020-04-03 12:16:33
问题描述:
本人(珠海)
中介A
中介B
企业(内蒙古某公司)
本人2017年11月与中介A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中介A帮我找单位办理注册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当时口头承诺是北京的单位,费用是定金1万,注册成果后尾款18万。直至18年10月中介A通知我已经注册到了内蒙古的企业(至今证书还在该公司使用)。费用共付了我9万后中介A就不管了。
19年7月我向珠海法院诉讼了中介A和企业,要求返回我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注销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审理过程了解到,企业是和中介B签订的咨询服务协议,而中介B又通过中介A把我注册到了企业中。该民事诉讼判决结果是企业和我判决为
仲裁前置,需要
劳动仲裁。
目前我和企业间的聘用协议书(18年~21年)非我本人签字,而企业一直再使用的我职业资格正式,从18年2月开始一直在给我交社保。
那么,请问我和企业间是否属于
劳动关系呢?我是否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并申请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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