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龙珠业委员会商铺租凭给经营户经营,请问一个这样的起诉是不是可以反诉一楼及法院
更新时间:2020-04-05 06:22:54
问题描述:
宁海龙珠业委员会商铺租凭给经营户经营,一至三楼,面积一万九千平米,统一招商统一管理,一至三楼共有业主360户,但一楼闹独立分割一楼,在收租中有四位纠纷,这样一闹业委主任在去年七月份就辞职了公章也上交了。但是一楼借用业委员会名义(原
合同同业委员会签订)也借用主任名义向法院起诉。作原告。但是主任早己辞职,而且也没向任何人委托和授权,请问一个这样的起诉是不是成立。是不是可以反诉一楼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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