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没转让合同,房东和我的原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是否造成我违约?
更新时间:2020-04-02 15:33:52
问题描述:
六年前我签的房子改做民宿,
合同期八年。房子是房东利用关系在农村村集体土地上盖的新房。(签约时)没房产证,用老房子的土地证顶替新房子签的合同。房子我使用了三年。前两年是我经手交的房租(银行转账,房东写过一次收据还在)。第三年是合伙人经手从公款拿去交的房租(有银行转账单据照片)。三年前因为急于离开,我把我的“股份”即客栈设备折旧后以很低的价格卖给合伙人。合伙人分几次持续一年多才付完大部分。少数尾款一直未结清我本也不打算要了。合伙人给我写过欠条还在。除此之外没转让合同,没收据,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一部分是合伙人的合伙人给我转账)。我当时要求和房东三方在场完成合同过户。合伙人太自信,只要求我把我和房东的原合同给他,由他和房东另签新合同。房东拖延至今未签。但后三年的房租由合伙人的合伙人转账给房东。房东是知道既成事实的。我们请房东吃饭面聊过,我也发短信通知房东房子以后由合伙人的合伙人负责(短信记录还在,房东回复“好的”)。因为疫情原因,合伙人不想再经营,也未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租给房东。并要求我退还当年所收款项。
请问几个问题:
1、房东和我的原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合伙人拒绝交租是否造成我违约?
2、合伙人要求我退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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