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三个月按深圳最低工资的80%支付(一千多块钱)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4-01 15:03:42
问题描述:
我的个人邮箱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 晚上8:39收到《解除劳动
合同通知书》,2020年3月27日17点半左右和成本部同事陈星一起在兆邦基金融大厦1010房和人力资源部门领导柯总沟通离职补偿事宜。
给出的公司条款是:
1、2.3.4 三个月按深圳最低工资的80%支付(一千多块钱)。
2、然后补偿“N”。
3、加班什么的没有。
合理吗?怎么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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