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上班时间白班6点半至14点半;合同约定,我应怎样主张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23-02-03 10:48:01
问题描述:
我于2020年2月17日在綦江区新世纪超市上班并签订劳动
合同。咨询:
第一,合同约定上班时间白班6点半至14点半;中班14点半至21点半。每月休息两天。可员工经常被强行要求加班二至八小时不等,有时员一天除三餐吃饭,只有四五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些额外班时间,公司竟不另计工资。
第二,合同约定,我的本职工作是买菜,每天在买场己很累,却被要求下班义务去发传单之类的工作而不计酬。
第三,公司以考核的名义,对据理力争的员工处以5元至上百元罚款。
请问,我应怎样主张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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