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书上有规定抚养费1万但对方从未履行过,是否存在选择不同城市的法院对抚养费判决金额的结果
更新时间:2020-04-01 02:08:3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咨询如下:
1、民政局
离婚协议书上有规定
抚养费1万但对方从未履行过,对方综合收入年薪在45-80万元之间,准备向法院起诉,我需要作何准备才能确保对方可以履行该一万抚养费。我所在城市属于广东三四线城市,消费水平很高但工资水平很低比例失调。
2、他户口在广东韶关,人在国外工作,海外是常居地,国内手机大概率联系不上,是否可以在广东湛江起诉?
3、是否存在选择不同城市的法院对抚养费判决金额的结果的不同,比如大城市会比较认同高抚养费?
4、我是否需要准备孩子实际生活、教育、医疗用发票?由于时间较短,发票日期扎堆集中在某几天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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