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份发现对方的特许经营许可证是在2019年的6月23日备案的。现在可以起诉当时签订的合同
更新时间:2020-03-27 22:03:02
问题描述:
2019年4月份和淄博的一个餐饮公司签订了某个品牌的加盟
合同,并支付了4万元加盟费1万元保证金和6000元的管理费,随后公司帮忙选址,给店铺做装修设计。五月份在店铺装修期间,发现店铺周围两公里之内开了同品牌的加盟店,随后公司服务人员打电话要求更改加盟公司旗下的另一品牌,因为已经付过加盟费和选好店铺付完房租所以就同意了,并签订了更改合同,在五月底店铺开业,公司派一个店铺指导来指导开业一周,但包括住宿费和一天200的工资由我支付。2020年3月份发现对方的
特许经营许可证是在2019年的6月23日备案的。现在可以起诉当时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退还加盟费和保证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