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院方面也需交医疗费用。是否应该垫付医疗费用?有没有什么义务?
更新时间:2020-04-02 06:10:16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 ! 我父亲于23日驾驶私家车至
北海务工途中。载有我母亲,我弟弟及本村与邻村3人 ,一共6人。驾驶至
南宁绕城高速段时与它车发生意外 意外原因不详。意外至本车4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以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车辆拖到了停车场 对方车辆也被暂扣。 直至现在我父亲已经向医院交了几位伤者的住院费用及其他费用 已经花了1至2万元左右。由于双方到交警队处理时所说的事故情况不一致。警方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或双方私下商量。然后现在找了保险公司,保险这边也说要等到交警处理责任划分才做下一步处理。 目前医院方面也需交医疗费用。 我们已无力垫付。
想咨询一下: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垫付医疗费用?
关于乘车的几个人我父亲有没有什么义务?
也希望给与其他建议或分析。
至此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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