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疫情期间在找工作,我想去第二份工作,需要赔偿最开始的5000元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23-02-04 01:14:32
问题描述:
我是19年毕业生,3月份疫情期间在找工作,面试之后就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两方就业协议,上面约定了
违约金5000元,我签了电子版的发给了对方,也签了纸质版的邮寄了过去。而我也没得到对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文件,也没有约定具体的报道时间,所以在等待中我拿到了另一家更好的公司offer,现在我想去第二份工作,需要赔偿最开始的5000元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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