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司企业法人占股20%,不用上班了,如果我劳动仲裁,仲裁对象是谁,有没有义务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
更新时间:2020-03-19 16:42: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和杭州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去年是11月30号去的深圳总部出差一直到放年假。杭州公司企业
法人占股20%,总部老板占股80%。
2月7号的时候,杭州法人直接发微信和我说,让我准备简历,不用上班了,没有任何赔偿。
12月份及后续的工资一直没有发放,拖欠到现在。如果我
劳动仲裁,仲裁对象是谁,总部老板有没有义务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另外补充一句,据我了解每次发工资都是总部打到杭州账户,杭州再发工资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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