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市咨询了好几位律师,他们都询问了法医,说是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鉴定来鉴定的,说是要达到十级伤残才能赔的多,要是达不到,就赔的少,我提出精神赔偿,这儿的律师说没有这种习惯.请问
更新时间:2004-03-23 11:04:56
问题描述:
2003年7月31日,我同事小马打电话和我开车到我家开的洗车房谈事,正准备走时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李驾车也来了,又说了些事后,准备离去,我将二人送到门外,我说:\"今天天气有些凉,看我胳膊都起鸡皮疙瘩了.\"这时小李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娇气,说着就用手将我的头搡了一把,当时我感觉耳朵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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