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是销售岗,新合同上写明职位也是销售,有书面协议说明,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23-02-07 15:27:5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2018年1月份入职的,签的是销售岗,薪资构成模式是底薪+提成,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将我们转到相关公司,与今年二月份签订了新
合同,新合同上写明职位也是销售,有书面协议说明,乙方在甲方的服务年限也会转到下没关联单位,也口头上跟我们说薪资待遇一样的的(有录音为证),今年三月十三日,说要解散我们部门,不论做多久,都只补偿一个月薪资,被我拒绝后,公司则将我转岗至其他部门,但是别的部门薪资结构是没有提成的,相当于降低了收入,被我拒绝后,公司说如果我周一没有到安排的新部门工作,算我旷工处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员工是否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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