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了个广告门面。是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处罚一万元。请问您这样处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0-04-02 11:57:3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开了个广告门面。年底前在某装饰城里焊接一个小型广告牌,由于没有焊工证,被安监局抓住。20年3.5日刚收到处罚书。是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处罚一万元。我觉得处罚的多了,我承受不了。我再网上查了,像无证焊电焊一般都是按《消防法》处罚的。消防法才处罚500元。请问您这样处罚合理吗?谢谢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