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房地产公司的物业部门做了5个月工资(3600)未签劳动合同,能去申请仲裁吗?
更新时间:2020-03-05 11:31:39
问题描述:
你好,是这样的,我在房地产公司的物业部门做了5个月工资(3600),然公司项目总和销售经理找我谈话要求转部门,当时说的3500+提成,该部门属于该公司,该有的福利都有,然后1月9日转部门,办理入职,未签劳动
合同,开始工作到23日,因疫情过年期间一直在家等通知,2月16日通知轮岗值班,2月17日又被告知疫情严重部门所有人等通知上班,3月1日,同事打电话来通知我不用上班被公司裁员,随后发了145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没算工资!之前领导说好的底薪3500+发工资的时候变成了底薪3000!然后1月2月的社保也未买!找公司领导要赔偿,不理!他说之前忘告诉有实习期!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去申请
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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