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京对于我个人所需要承担的费用并不能和在家里相提并论。请问公司如果不同意我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0-03-05 09:26:11
问题描述:
我不同意降薪的三个理由,
1。我是按照公司2月2日必须返回门店的的要求在疫情最严重的时期从东北吉林省
延吉市回到北京待岗,按照要求第一天回京到门店打卡,当时领导也有说过正常待岗正常发工资。
2。正常要求2月10日开业,我也是2月10日到达门店,结果因为社区
和政府要求无法营业,当时我提出质疑,但公司没有明确表示,只要求完成回到宿舍开启视频会议学习和每天课件学习任务,也就是说我们属于在京上班每天按照要求打卡。
3。我很理解公司在疫情期间的难处,但对于我按照必须回京的要求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不顾家人反对毅然选择回到工作岗位,并在降薪之前没有通知到我个人,所以我无法接受公司降薪的要求,并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劳动合同二月应予以发放正常薪资待遇,要求公司按时给予二月份正常发放全薪待遇,并补偿一月一日未予以发放的三薪。希望公司可以体谅员工的难处,回京对于我个人所需要承担的费用并不能和在家里相提并论。 而在家待岗培训的员工也是发放百分之70的薪资,这点对于我按照要求回京的员工来讲也是完全不公
平和不能接受的!请问公司如果不同意我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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