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的药品管理法在12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还能按销售假药定罪吗?
更新时间:2023-02-18 19:33:30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19年一月份,我因为销售了2盒印度药(印度走私),三盒香港药(无法确认是否真品),这5盒药品因没有批号被鉴定为按假药论处。2019年12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新的药品管理法在12月1日正式实施,不再把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列为假药啦,取消了按假药论处的概念。那么,之前出具的按假药论处的鉴定报告还有效吗?还能按销售假药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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