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月的房租需要缴纳吗?这个肺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合同法一百一十七条是这个意思吗?
更新时间:2020-02-24 18:35:4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本人在城里租了间公寓,公寓的房租是每个月13号缴纳。因为冠状肺炎的流行,于2020年1月24日回到乡下的家中躲避肺炎。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2月24日未曾回去过,期间应房东要求缴纳了电费396元。想请教您一下,这一个月的房租需要缴纳吗?这个肺炎属于
不可抗力因素吗?
合同法一百一十七条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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