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争取到什么合法权益?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我必须争取到。不知能否作为离婚的有力证据呢
更新时间:2020-02-23 20:04: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
结婚半年多,育有一女儿,还不到满月。婚后因还贷压力多次吵闹,在月子期间,男方向我要钱我不给而辱骂我,并遭到男方及其母虐待。现感情完全破裂,无法调和,我主张离婚,男方不情愿离。婚前按揭贷款购得一套楼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曾说过房产证未办理,婚后我没见过房产证,现不知道办了否。婚前贷款购得价值6万元小轿车一辆,也在男方名下,贷款今年年底就还清了。房子小车贷款均在男方名下,结婚后我打过两次房贷,一次暖气费,两次天然气费,给过男方部分生活费,我怀孕期间所有开销、生活费除孕检开销男方偶尔承担过,其余我一人承担。我的父母健在,在农村有套院子。男方父瘫痪在床,由男方母亲伺候。去年三月男方因给付彩礼在其母名下贷款10万元。彩礼是8万。离婚我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及孩子户口随我。我想请问律师,现在
协议离婚,我还能争取到什么合法权益?若协议不成,
诉讼离婚,我应该准备什么有力证据,争取最快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我必须争取到。男方辱骂我的部分我录音了,不全,不知能否作为离婚的有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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