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的资料只有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还有与财务之间催问补贴的记录,又还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更新时间:2020-02-23 15:44:44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我是在17年7月至19年4月中旬在
东莞一家公司工作,在18年5月底至19年1月中旬被外派到西藏,当时工资是发放了的,但是公司的补贴缺未曾发放过,共计24000余元,而我于19年4月中旬离职,至今未曾有过消息,我现在有的资料只有与公司签订的劳务
合同,还有与财务之间催问补贴的记录,请问我该怎么才能拿到我这部分钱呢,又还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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