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6名员工一早前往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未果,请问6人需要回去上班吗?如何主张权利?
更新时间:2020-02-20 16: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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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6名员工一早前往当地
劳动仲裁机构咨询未果,请问6人需要回去上班吗?有没有效? 2月10日复工以后,公司发文(盖公章)要求全体员工降薪重新签劳动
合同,期限2年,不签解聘。17日为发薪日,公司老板在企业微信群内说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有6名员工包括人事表示不签,老板说6人解聘,随后把6人企业微信号注销。18号6名员工一早前往当地劳动
仲裁机构咨询未果,回到公司收拾个人物品,人事打印解聘通知盖章发给大家。下午公司老板给6人打电话发邮件,声称没有解聘,解聘通知为人事私自行为,要求交回解聘通知,回公司上班,如果不回属于旷工。还称人事盖公章为诈骗,要报警云云。请问6人需要回去上班吗?如何主张权利?解聘通知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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