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合同约定不明确,构成根本违约为由正式起诉法院,卖方赔偿双倍违约金。卖方该如何应诉?
更新时间:2020-02-17 17:54:20
问题描述:
2019年7月28日卖家同买家通过中介公司签署了一份房产交易
合同,约定30个工作日完成交易。期间,卖家与前妻对房产有争议,涉案房屋为卖方婚前购买,产权证登记办理时间为
离婚前,卖方婚姻存续期间,产权证归单独所有。遂卖家与买家进行协商,买家坚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在9月2日卖家与买家协商过程中情绪失控,情急下讲出“终止合同,让买家去法院起诉”的话,非真实意思表达,过后也于9月16日进行最后一次协商,9月18日买方明确表示按照合同进行。随后,卖方以合同约定不明确,“定金、首付款、
违约金”表述有重大误解,于9月25日发函至中介及买家要求重新签署合同,遭到买家拒绝。经协商,卖方前妻于11月18日签署同意卖房声明。11月22日,卖方表示可按照原合同进行履约,并多次催告买方,买方以卖方违约在先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声称已上诉法院,由法院裁决。12月3日卖方收到法院传票,方得知买方已于9月17日以卖方明确表示终止合同,构成根本违约为由正式起诉法院,要求取消合同,卖方赔偿双倍违约金。卖方该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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