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解释难道不是霸王条款?我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所以没有质量问题。
更新时间:2020-02-20 10:08:32
问题描述:
2020年2月7日在华为官方商城消费笔记本matebook D 14 ,2月8日签收。2月8日当天仅开机试用,当日仍用旧电脑办公。期间电脑一直放在书桌上,无接触。第二日早晨醒来,电脑仍在原位,但无法开机,有花屏,但外壳完好无损。2月11日经官方检修,认定为内屏碎裂。售后称内屏碎裂无法鉴定为质量问题,多次沟通无效。本人认为,电脑正常使用下,外屏、外壳没有任何损坏,已经构成排除人为物理伤害的充分证明。
经过12315投诉,客服却再次回复我,不符合换货规定,问她不符合哪条规定,又反复搪塞好久。我质疑她,不进行公示说明,单方面解释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她才给我读了这一条:签收后第二天起,7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凭华为授权售后网点检测结果,可选择退货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或者免费维修服务。现在检测结果不符合换货规定。很明显,华为若想使用这条规定,他们必须证明这是人为损坏。我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计算机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问华为是否履行消法所提到的举证法律责任。她说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但是没办法给您提供更多的信息了。最为搞笑的是,问她为什么不是质量问题,她告诉我,出场都是经过质量合格的,所以没有质量问题。那按照这逻辑,出场检测合格即代表没有质量问题,那所有的机器都没有质量问题了?
我想问问,我提出的要求华为给出非质量问题的具体证明,比如在何种情况下能够造成外观完好,内屏碎裂。而不是简单地告诉我这不是质量问题的诉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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