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老板经营不善逃跑,银行贷款和公司的债务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6-05-21 10:33:43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朋友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有限公司经营了将近6年了,去年转让得到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包括厂房和土地),今年4月他以两个老板转让没有付清钱款因而没有得到房产证为由,(其实房产证已为他的另一家有限公司担保贷款得300万)向一家银行贷款(通过2个担保公司,以30万担保押金和9万担保费为其担保)向银行贷款300万到他得独资企业。7月还贷有限公司300万,同时又以房产抵押在另一家银行贷款350万到个人独资企业。(贷款都是老板和老板娘去办的,由他们夫妻俩共同签字)另外向投资公司借款100万。还有民间好多的高利借贷和其他企业的一些欠债。现在他无力经营企业,人不知去向,请问律师:他的这种做法构成犯罪吗?银行会起诉他吗?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还有,我哥是他个人独资企业的会计,老板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要求提供2000万销售的报表,老板要我哥做的,但他没有在报表上签名(报表是电脑打印的),由老板娘盖公章以后亲自送银行或传真过去的,那样的话我哥哥会不会被追究责任?请尊敬的律师百忙中给我一个回音,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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