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因为我没有能力偿还按揭贷款,请问这个期房和债务怎么划分责任?
更新时间:2020-01-20 14:19:04
问题描述:
我30岁,结婚两年多,孩子18个月,一直在家带孩子,但是为了积分,挂靠在朋友的公司,有自交社保公积金和工资流水。
男方53岁,法国人,在沪工作,年收入60万左右,从认识,分手,复合,订婚,结婚,怀孕期间,育儿到现在,一直不停出轨,最近才被我发现(是我自己太蠢)。
以前因为这类事情,我怀疑他,总吵架,我骂他,他试图给我洗脑说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气急了,有一次掐过他,被他报警,他还去
公安局做笔录。以上是大概背景。
我的问题如下:
1男方年收入60万左右,我明面上7万/年,其实更少。男方作为过错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能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大吗?
2如果我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求男方20%年收入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吗?
3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应该怎么申请?
4对方也想要房子,因为我没有能力偿还按揭贷款,一个月7250,那么到时候房产证下来,我能主张结婚期间内所有花在房子上的钱吗?像申请50%的首付+婚姻存续支付的按揭贷款*期数这样。
5婚后买房,因为
上海购房限制,房产证以后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又因为是期房,还没有拿到,收入54万,里面借款24万,目前还有20万的借亲戚的债没有还,请问这个期房和债务怎么划分责任?
6我结婚前,有5万左右的存款,我不确定能不能找到证据,如果我提起追回,能够实现吗?结婚前后对方没有给任何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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