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和我母亲再婚七年后购买了单位的一套70平方福利房,我该怎么办?他们还有权来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0-01-16 16:02:4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继父和我母亲再婚七年后购买了单位的一套70平方福利房,当时共花了一万五千元,1998年元月,继父过逝,当时继父两个儿子对房子的归属没任何异议,按继父生前口头嘱愿房子归我母亲所有。2007年,由于该房属危房,单位组织拆除重建,因企业频临破产,就让所有住户自已集资进行拆除旧房重建,当时我出了建房集资的全部五万元,新房共93平方米,产权办在我母亲名下,归母亲个人所有。现在继父两个儿子过来说要
继承他父亲的遗产,我该怎么办?请问,继父去逝二十多年了,现在房子是我母亲名下,不动产证写明属母亲个人所有,他们还有权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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