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了小孩,还是没有付,女方有可能得到小孩的抚养权吗?
更新时间:2023-03-07 01:02:15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
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表明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在25日前付小孩的抚养费500元,但半年来,女方一直声称自己又
结婚,又有了小孩,无收入,所以小孩的抚养费给不了。故男方把女方告到法院,法院已经判决,判决书也表面让女方支付拖欠小孩的抚养费用。但是又过了一个多月,女方还是没有付,男方到
法院执行局申请对女方的强制执行。但是女方在短信中向男方表明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说以后也要与男方打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的官司。我想咨询律师,女方有可能得到小孩的抚养权吗?
说明:小孩现在3岁半,现在一直在男方生活。男女双方在201年4月9日离婚的,另外,女方在离婚之前有出轨行为、在外借小贷平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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