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署离婚协议,我们离婚协议有到民政所办理,此房为我前夫共有的?
更新时间:2020-01-06 23:50:45
问题描述:
结婚期间 父亲全款购房赠与我,为了
离婚我给了男方20万 并签署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原本我起草文写到 此房与男方无关,但我方律师说写上无共同财产即可表明一切,我们离婚协议有到民政所办理,公证。
2020年我准备买房,房屋仲介说离婚协议必需到法院公证才能生效,说明此房是我仅一人房产
我想请问,目前情况是否 此房为我前夫共有的?
我方有我父亲全款付款购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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