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工作时间是10个小时,不满意可以走。我该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12-25 13:03:0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今年10月来的这个工地,当初来的时候介绍人谈好工地资料员工价是285元?日(工资260,生活费25元),前两天我看到老板做的工资表是一个月按照7千元,一天平均少给了50元,我在工地工作时间是10个小时,除了做资料外,还要往楼上搬运建筑材料、搬运建筑垃圾、工地统计工程量、套运算软件等工作。现在工作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协议,老板说就是这个价格,不满意可以走。我该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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