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被人劝开。甲打电话告诉儿子自己被人打了,8至11骨折轻伤、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更新时间:2019-12-18 09:30:40
问题描述:
甲、乙二人在吃午饭时因琐事争吵,甲用吃饭的碗扔向乙,后起身用一拳头打在乙的背部,乙一拳头打在甲的左侧腰腹部,二人被人劝开。甲打电话告诉儿子自己被人打了,很恼火,大约十多分钟后甲被人发现躺着在地上,17小时后甲因为左侧胸部疼痛,被家人送去医院治理,经过医院检查诊断左侧8至11肋腋骨折、脾脏破例,经法医鉴定,8至11骨折轻伤、脾脏破例重伤,乙说他没有伤害甲的故意。乙构成
故意伤害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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