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月,可是当时我们就没有写欠条,我想举报这位银行工作人员
更新时间:2019-12-10 09:57:29
问题描述:
你好,去年我和一个银行工作人员投资开了一家饭店。开饭店的第二个月时,这位银行工作人员觉得饭店生意不好,想换合伙人。经过协商,决定让我撤股,我总共投资三十万。其中:认赔五万,当时这位银行工作人员还了我十五万,剩下的十万她口头承诺一个月后还我。过了一个月,这位银行人员声称手头紧,我也觉得她刚接手饭店有很多事还要打理,也就宽限了。可半年后我又去要债,她以工作忙为理由,不见我。一年后我最后一次去要债,这位工作人员竟然不承认当时欠的十万块钱。还让我拿出欠条,可是当时我们就没有写欠条,并且态度十分恶劣。我想咨询您我该怎么要回这十万?或者要不回来的话,我想举报这位银行工作人员,举办的话该如何举报?举报信还是什么?举报信该邮寄到哪里?想问一下您是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她私自在外做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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