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个人名义买的,我还能要回来么?请问房子婚后还贷部分也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么?
更新时间:2019-12-10 09:59:08
问题描述:
你好,
2017年8月
结婚,目前无小孩。
结婚后一个月妻子去英国留学,留学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全部是我支付的。
名下一套房子,结婚前我个人名义买的,我自己付的首付,结婚之后继续还贷。也就是说,妻子在上学没有收入来源,房子本身是继续用我的工资还的。
现在妻子在英国不想回来了提出申请
离婚,理由感情破裂。
请问一下,
第一,她上学期间我交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合计70万左右,我还能要回来么?
第二,房子虽然是婚后共同财产还贷,但是婚后她一分钱也没出过,平时生活费几乎都是我出的,请问房子婚后还贷部分也算做
夫妻共同财产么?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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