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wl1366***时间:2019-12-02 15:24:15地点:成都
你好,我11月9日,在遂宁市第三医院做了肛瘘手术,打了麻药过后,迄今为止,右大腿麻木,去找过医院医务处,他们给我的回复就是,这个需要时间恢复,有一两个月,有一两年,有三五年,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叫我们自行承担?我们老百姓就应该自行承担后果吗?给相关部门反应,都在踢皮球,各自都在推向另外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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