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赡养老人问题:离婚后父亲拒绝给予抚养费,我的意见是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这样我这里该咋办?
更新时间:2019-11-22 11:30:15
问题描述:
继子女赡养老人问题:我母亲于亲生父亲在我八九岁就离婚了,离婚后父亲拒绝给予抚养费,之后也在没有往来。之后亲生父亲成了家给对方养了一儿一女都不是亲生的,都从八九岁养大成人成家,儿子跟前孙子都养到七八岁,在最近几年很不幸他妻子生病后他从县级医院治疗到省级医院欠下了高额外债也没有治疗好,妻子走后也是有由亲生父亲安葬后事,我工作结婚后看见亲生父亲过的有点可怜经常买衣服孝敬他,但他很少给我联系,现在父亲一人在家7月初突发脑溢血被他的兄弟姊妹送至县医院,他的继子女均在外地打工,处于紧急情况先救人,,姑姑伯伯们给我联系,情况紧急需要先救人,我先后和丈夫拿了近三万多元救治父亲,做了开颅手术,手术后他们通知继子女回来了,继女一共交了9500元医疗费就说没钱了,我经济也拮据最后通过继女身份证明发起水滴筹捐助觥筹了30600元费用,全部打入继女的账户上,继子回来照顾了几天没有出一毛钱,然后在亲友和医生的帮助下父亲脱离危险,我要上班,然后我们三商量后请护工照料,医疗费和护工钱都先用捐款的钱开支,然后他们双双出门打工,注:继子女夫妇在外地包建筑工程,有车有房,期间水滴筹费用他一共用于治疗和护工费24500元,期间生活费和父亲是所有开支都由我负责照顾和负担了,现在他们眼看水滴筹钱快用光了,就不想管父亲了想把所有责任推卸在我一人一人头上,到现在父亲的继女儿户口和父亲还在一起,上面是长女,长子长孙两年前才分户出去,鉴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在法律上我有多大责任?我的意见是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该有的责任我不会推卸,现在父亲能恢复自己慢慢行走和自己吃饭,他们想推卸责任,还想把女的户口转走。这样我这里该咋办?他们有多大责任?我想咨询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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