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做物业管理费,或者我把现在的物业管理费交完,还是几个月赔偿现金给我们
更新时间:2019-11-15 17:58:41
问题描述:
请问一下,我们15年8月是通过原来的物业公司和地产公司就房屋质量问题解决了4000元,抵做物业管理费,期间我一直询问物业钱到账没有,得到的都是地产公司还没打款,在今年年初,我计算到4000元物业管理费差不多抵扣完了,就去缴纳了其他月份的钱,然后在今年10月去询问其他事项,得到说因为地产公司被收购了,现在还是认同我们当时的协议,但要求我们把那4000元缴纳完,现在的物业重新再向现在的地产公司申请赔偿,而且仍然只接受抵扣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不能赔偿现金,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希望的是按照原来的协议抵扣那4000元,我后面该怎么缴纳怎么缴,或者我把现在的物业管理费交完,那4000元经过她们流程,一个月还是几个月赔偿现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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