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但是他并没有强迫他人,殴打他人。由于原告检察院有关系,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19-11-18 13:45:43
问题描述:
你好,我家有一个亲戚,于今年五月七日让公安局逮捕了。直到现在也不审判,也不放人。公安机关给的罪名是,强迫交易罪。但是他并没有强迫他人,或者恐吓,殴打他人。具体案情是,一个工厂物资设备两年回收权招标。在招标的那天,投标人上楼梯一不小心让台阶绊了一下,标书掉了,他呢捡起来,放到沙发上了。由于招标规定的时间到了,原告就进到开标室了,然后让别人把标书拿回来了。原告由于标书不合格,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失去了投标的资格。后来就跑到派出所报案,说他阻扰他投标。由于原告检察院有关系,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个结果。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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